王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提案”收悉。经与省财政厅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顶层设计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保障。一是省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22〕45号)、《河南省培育壮大新能源汽车产业链行动方案(2023-2025)》,已明确要求各地城市建成区每年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环卫车辆、巡游出租车和接入平台的网约出租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省、市级党政机关每年新增、更新公务用车采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50%。以客运车辆为应用牵引,以货运车辆为主要应用场景,加快推进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郑州城市群建设。二是突出龙头骨干企业带动,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申报,为新能源汽车全面市场化探索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模式。三是综合运用招商引资、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生态链建设以及现有财政奖补等支持政策,对新能源汽车重大项目引进、车型开发、技术改造、示范应用等给予支持,形成从技术研发、生产制造、平台示范到推广应用的一体化支撑”。
二、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2023年,争取下达中央专项资金10.5亿元,用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清算收尾,支持宇通客车、宇通重工、海马汽车、郑州日产等有关省内汽车生产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30362辆,进一步扩大了新能源汽车产品消费。争取中央财政奖励资金2.4亿元,筹措安排省级补助资金3.5亿元,支持郑州、新乡、开封、洛阳、安阳、焦作六市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总计推广650辆燃料电池汽车,顺利完成了第一年度示范任务。
三、支持扩大汽车消费。2023年,共下达促消费资金4.2亿元,其中:汽车消费补贴1.4亿元,统筹用于对省内新购含新能源汽车在内的汽车产品,按购车价格的5%给予消费者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0元/台),省、市级财政各补贴一半。预拨付全省2024年包括新能源汽车在内的促消费奖补资金1.5亿元,待汽车消费数据明确后再根据既定标准进行清算兑付,引导市县结合实际开展一系列促消费活动,加大力度提振消费市场信心、提升群众消费意愿、提高社会消费能力。
四、支持重大科技创新。一是支持重大科技专项实施。2023年下达专项资金1040万元,支持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轻量化材料与部件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等3个重大科技专项实施,推动我省新能源汽车领域核心关键技术创新和突破。二是推动龙子湖新能源实验室建设。累计下达专项资金1亿元,支持龙子湖新能源实验室在低碳能源、新型电池与规模储能领域实现技术创新和突破。
下一步,省财政在今年实施的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中,对乘用车以旧换新和商用车更新替代进行专项财政支持,鼓励引导新能源汽车消费。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