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工信办案〔2024〕42号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20548号 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1-03 11:45 信息来源:厅汽车工业处

李高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省智能交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按照处理意见由省交通运输厅和我厅分别研究办理,根据我厅相关工作职责及工作推进情况,现答复如下:

  智能交通系统包括了交通运输、服务控制和车辆制造,而智能网联汽车是智能交通系统、智慧城市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一个基本单元。智能网联汽车作为汽车产业发展的战略方向,正处于技术快速演进、产业加速布局的商业化前期阶段。经过多年的持续努力,我国智能网联汽车的产业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在技术创新方面,固态激光雷达规模应用,智能驾驶大算力芯片实现量产装车,多家车企正在研发有条件自动驾驶和高度自动驾驶车型。在示范应用方面,截至今年4月底,我国共开放智能网联汽车测试道路29000多公里,发放测试示范牌照6800多张,道路测试总里程超过8800万公里,部分产品已经具备一定的量产应用条件。6月4日,按照《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2023〕217号)有关工作安排,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组织专家对首次集中申报的方案进行了初审和择优评审,研究确定了9个进入试点的联合体,我省郑州市宇通客车成功入围。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坚持政策先行,持续强化顶层设计,先后出台了《河南省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等一揽子政策文件,有力支撑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提速提质发展。我省大力推进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制度的通知》《河南省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文件,指导智能网联汽车开展道路测试与示范工作。目前,我省已认定了一批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第三方机构、测试基地。同时,省内智能网联汽车场景应用不断丰富,基于宇通L3级纯电动客车的自动驾驶商用智能公交线路在郑东新区龙湖区域开通运营,宇通客车“郑州快速公交自动驾驶先导应用试点项目”,入选交通运输部《第一批智能交通应用试点项目名单(自动驾驶和智能航运方向)》。我省还成功举办了2023中国(郑州)国际智能网联汽车大赛,以赛促产,积极推动我省智能网联汽车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采纳委员的提案,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遴选推荐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2023〕268号)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以下简称五部门)组织开展了我省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工作。今年4月经五部门研究同意,推荐郑州市申报国家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遗憾的是由于竞争激烈,没能通过国家组织的答辩评审。国家层面后期将常态化受理试点申报材料,我省也将继续组织有意愿参加应用试点的城市,积极申报,争取入选。

  二是推进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

  工信部联通装〔2023〕268号文件要求,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以城市为主体自愿申报,申报城市应符合六项基本条件,其中第一条就是建立地方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应用试点协同工作机制。我省在后续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工作中,将持续要求并推进申报城市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及时解决问题,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推进完善智能网联汽车政策和标准。

  智能网联汽车在产品结构、功能实现等方面与传统汽车存在较大差异,车辆安全等相关基本特征、技术参数不断变化,需要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体系来规范产业发展。国家层面上,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意见》等系列文件,对加强汽车数据安全、网络安全、软件升级、功能安全和预期功能安全管理,保证产品质量和生产一致性,提出了明确要求,我省将积极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支持汽车数据安全、网络安全、在线升级、驾驶辅助、自动驾驶等标准规范制修订,鼓励第三方服务机构和企业加强相关测试验证和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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