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检查事 项名称 | 实施检查依据 | 检查 对象 | 检查 内容 | 检查 方式 | 检查 频次 | 检查 时间 | 承办 处室 |
1 | 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五条。 | 煤矿企业 |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情况。 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情况。 | 现场检查和远程监管检查相结合 | 按照分级分类原则,对A、B、C、D类煤矿累计现场检查不超过2次、4次、6次、4次. | 12月底前完成 | 煤炭发展服务处 煤炭行业管理处 煤矿安全监管处 |
2 | 取得资质证书的煤矿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 |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1号令)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 煤矿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 | 贯彻执行《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1号令)和《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52号)文件的有关要求。 | 现场检查 | 按照《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1号令)第二十四条:按照国务院有关“双随机、一公开”的规定实施监督检查,并确保每三年至少覆盖一次。 | 11月底前完成 | 煤炭行业管理处 |
3 | 煤矿企业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检查 |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2号)第三十九条。 | 煤矿企业 | 1.明确培训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管理人员、建立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情况;教育培训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制定并落实年度培训计划情况。 2.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取证、参加“七新”培训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参加培训、持证上岗情况;建立培训档案情况,“逢查必考”等。 | 现场检查 | 1次 | 11月底前完成 | 煤炭发展服务处 |
4 | 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情况的监督检查 |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4号)第二十九条。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8011-2023)。 | 煤矿安全培训机构 | 检查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具备从事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要条件的情况;建立培训管理制度和教师配备情况;执行培训大纲、建立培训档案和培训保障的情况;培训收费的情况等。 | 现场检查 | 1次 | 11月底前完成 | 煤炭发展服务处 |
5 | 第二类、三类、四类监控化学品生产行为以及第二类监控化学品使用、经营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1995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0号发布 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8年7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8号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条、第九条、第十七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 | 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监控化学品生产企业 第二类监控化学品使用企业 | 1.企业遵守《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情况。 2.企业接受禁化武组织视察准备工作情况。 | 现场检查 | 1次 | 11月底前完成 | 化学工业处 |
6 | 无线电频率使用和在用无线电台站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1993年9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128号发布2016年11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672号修订,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六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无线电频率使用和在用无线电台(站)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无〔2022〕38号)第四条。 | 用频设台企业 | (一)检查设台单位是否取得频率使用许可,是否按照许可载明事项进行工作,是否存在频率使用与许可要求不一致、擅自改变业务用途或扩大使用范围的行为,有无未经许可擅自用频的行为等。 (二)检查是否取得合法电台执照,是否与台站许可载明事项一致,是否按照核定参数进行工作等 | 现场检查 | 1次 | 11月底前完成 | 厅属各无线电中心 |
7 | 研制、生产、维修、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1993年9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128号发布2016年11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672号修订,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八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无线电发射设备监督检查办法>的通知》(工信部无〔2024〕95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 | 研制、生产、维修、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的企业 | 研制、生产、维修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抑制电波发射,避免有害干扰的情况;进口在国内销售、使用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取得型号核准的情况等 | 现场检查 | 1次 | 11月底前完成 | 厅属各无线电中心 |
8 | 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巡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1993年9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128号发布2016年11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672号修订,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八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无线电发射设备监督检查办法>的通知》(工信部无〔2024〕95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 《国家无线电办公室关于建立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巡检工作制度的通知》(国无办〔2023〕5号) | 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的企业、个体工商户 | 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无线电管理有关规定 | 现场检查与线上检查相结合 | 4次 | 11月底前完成 | 厅属各无线电中心 |
9 |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网络和数据安全综合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八条、第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第六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 《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五十条 《河南省网络安全条例》第五条、第三十四条、第四十条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第三十二条 | 工业企业 | 1.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工业控制系统网络安全防护指南》《关于加强车联网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主要包括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网络安全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工业领域网络安全、车联网安全等。 2.是否符合《数据安全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等关于建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数据分类分级管理、重要数据目录备案、全生命周期安全保护、监测预警与应急管理、风险评估等相关要求。 | 现场检查与线上检查相结合 | 1次 | 11月底前完成 | 信息化与软件服务业处 |
10 | 稀土生产流通监督检查 | 《稀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85号)第十八条 | 从事稀土开采、冶炼分离、金属冶炼、综合利用、产品流通的企业。 | 企业是否遵守《稀土管理条例》情况等 | 现场检查与线上检查相结合 | 1次 | 12月底前完成 | 材料工业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