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工信联装〔2025〕123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办法>的通知》(豫工信联装〔2021〕103号)文件精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财政厅编制了《2025年河南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申报指南》(见附件)。请按照相关要求,组织辖区内相关企业开展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工作。
2025年6月12日
豫工信联装〔2025〕123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办法>的通知》(豫工信联装〔2021〕103号)文件精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财政厅编制了《2025年河南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申报指南》(见附件)。请按照相关要求,组织辖区内相关企业开展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工作。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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