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机构概况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平安建设、信访稳定、值班值守、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

  联系电话:0371-65509803

      (二)人事处。负责机关、派出机构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0371-65509813

  (三)产业政策和法规处。组织研究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建议;组织重大课题调研;起草综合性文稿;组织拟订全省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牵头全厅依法行政和放管服工作,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清理和执法监督工作;提出行业体制改革建议。

  联系电话:0371-65509829

  (四)财务审计处。编报部门预决算和管理专项资金的使用,组织实施行业内部审计和绩效检查、绩效评价;提出有关行业财税、价格、金融等政策建议;负责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预算决算、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联系电话:0371-65509815

  (五)规划处。组织拟订全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 提出全省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对口部门及本省用于工业和产业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技术改造资金安排的建议;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和省规划内以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核高技术产业建设项目有关事宜。

  联系电话:0371-65507516

  (六)开放合作处。拟订产业转移总体规划、政策,负责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事务,指导开展产业交流合作工作,督促合作项目落实;统筹推进区域产业合作、校企合作;实施“走出去"战略,推进国际产能、并购、技术引进等。

  联系电话:0371-65509866

  (七)企业服务办公室。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企业服务年度计划;承担省企业服务活动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统筹做好信息收集、分类转办、协调服务等工作,负责全省企业服务工作考核评价;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企业培训规划,推动企业家队伍建设。

  联系电话:0371-65509973

  (八)数字化与未来产业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规范;推进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推动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等新模式发展,推动云计算、物联网、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等新兴业态发展; 指导协调工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推动重点领域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协同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研究分析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未来产业发展方向和趋势,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指导相关产业发展。

  联系电话:0371-65507755

  (九)技术创新处。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科 技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工业和信息化行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用相结合;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科技专项和产业化示范工程的实施;组织拟订管理行业科技成果、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实施行业技术基础工作; 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371-65507675

  (十)运行监测协调局(安全生产处)。监测分析全省工业运行态势,分析省内外工业形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工业行业领域应急管理、 产业安全等相关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安全生产 标准体系建设和安全科技成果推广;参与重特大生产安全事 故的调查、处理;承担工业应急管理和国防动员相关工作; 指导和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联系电话:0371-65507680

  (十一)中小企业局(民营经济发展局)。负责全省中小 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规划;负责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民营 经济服务体系、创业辅导体系、技术创新支持体系,协调解 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 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提出中小 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建议。

  联系电话:0371-65507629

      (十二)大数据产业发展局。负责统筹推进全省大数据产业发展,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 规章草案,拟订并组织实施大数据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措施和标准规范;承担大数据相关行业管理工作,统筹全省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动大数据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发展;提出大数据领域投资规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中央支持建设资金安排建议,提出大数据投资项目审批、备案和核准的建议。

        联系电话:0371-65507537

  (十三)节能与综合利用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工业 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绿色化改造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绿色化改造促进规划、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和新基建、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新业态、新材 料推广应用;拟订并组织实施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政策 和标准规范。

  联系电话:0371-65507661

  (十四)材料工业处(省稀土办公室)。承担钢铁、有色金属、黄金、稀土、建材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和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 规范,研究国内外发展情况并提出建议;组织推进相关行业 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和产能置换工作。

  联系电话:0371-65509816

  (十五)化学工业处(省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办公室)。承担全省化学工业(不含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 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规范,引导产业合理布局,推进行业规范管理;研究化学工 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承担省履行《禁止化 学武器公约》的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371-65509882

  (十六)装备工业处(省重大技术装备办公室)。承担全省通用机械、民用航空、民用船舶、轨道交通机械制造业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高端装备、重大技术装备产 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规范;依托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的国产 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配合有关部门推进 工业领域军民融合发展。

  联系电话:0371-65509864

  (十七)汽车工业处。承担全省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汽车及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规范;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推进汽车零部件深度国产化和地方性配套体系建设;参与指导本行业技术进步工作。

  联系电话:0371-65507623

  (十八)消费品工业处。承担轻工、纺织、家电、工艺 美术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规范,协调解决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联系电话:0371-65509872

  (十九)省食品工业办公室。承担食品和盐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发展规划、重点专项规划、政策和标准规范;承担食盐储备行政管理工作;落实国家糖精生产计划。

  联系电话:0371-65507673

  (二十)生物与医药工业处。拟订并组织实施生物与医药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规范,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省级医药储备工作;负责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371-65509850

  (二十一)电子信息处。承担电子信息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规范;组织协调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组织协调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等的国产化; 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

  联系电话:0371-65509804

  (二十二)信息化与软件服务业处。负责推进全省信息化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发展规划、政策,协调推进经济和社会领域信息化应用;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应用;拟订并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组织推动区块链技术、产业和应用发展;指导协调全省网络安全和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拟订相关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监督重点行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网络安全保障工作;统筹指导工业领域信息安全,推动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工作;协调推进信息安全领域技术、产品和服务的推广和应用,协调处置网络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及相关应急工作。

  联系电话:0371-65509983

  (二十三)无线电管理局。贯彻执行国家无线电管理法规和政策,编制全省无线电频谱规划;负责全省无线电频谱资源的划分、分配与指配;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承担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371-65509824

  (二十四)煤炭发展服务处。负责拟订全省煤炭行业的 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省煤炭行业发展专项规划;统筹全省煤炭及煤层气资源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指导全省煤炭行业产业结构调整;负责煤炭企业智能化、洁净煤建设、煤矿新技术推广;负责煤炭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资质监督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371-65507654

  (二十五)煤炭行业管理处。提出煤矿建设项目行业审核意见;按规定权限核准煤矿技术改造项目;负责煤矿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认可和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承担大型煤矿机电设施检验检测工作的监督管理和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 资质认可;负责全省煤矿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负责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承担省煤炭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联系电话:0371-65507653      

     (二十六)煤矿安全监管处。负责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重点监管省属煤矿企业及中央驻豫煤矿企业, 指导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安全专项整治;负责全省煤矿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

  联系电话:0371-67880361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联系电话:  0371-65507572